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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电视复制“小米模式”能成功吗?
2012/9/20

【腾讯科技】

智能电视是互联网企业又一块可挖掘的处女地吗?至少乐视相信这一点。这家视频网站宣布将推出自有品牌的电视产品乐视TV超级电视。

  小米手机借鉴苹果经验一夜成名,使国内的互联网企业和硬件企业看到了互相融合的巨大威力。“小米迷恋症”也开始延伸到国内电视行业,小米科技CEO雷军甚至经常接待前来拜访的电视企业的高层,这些电视机企业希望可以触类旁通,将智能手机这种互联网+硬件的融合复制到智能电视中。

  过去几年,苹果、谷歌包括三星、索尼在电视机都试图引入互联网的概念,并计划推出这一融合产品。但智能电视并未像智能手机那样风生水起,而是发展得不温不火。即使像三星在智能手机和彩电两条产业链都拥有从操作系统、芯片、屏、应用等丰厚资源的企业,也未能很好地将手机与彩电贯通,推出跨界产品。

  同样赋予了“智能”,智能电视的用户体验远不如智能手机。创新工厂董事长李开复甚至称目前的智能电视使用率只有10%。

  从目前基于Android系统开发的智能电视来看,绝大多数智能电视的应用都是手机应用的翻版,但手机私人性、可移动的属性,与彩电公共的、固定放置的属性决然不同,将手机应用生搬到电视机中,反而让智能电视变得累赘,有些电视机被业界称为鸡肋。海信电器总经理刘洪新亦表示,不少智能电视越做越复杂,已经背离了智能的最初涵义。

  再者,电视相比手机而言寿命更长,一般是5-10年,用户更期望电视机是个成熟的产品,而非像手机那样不停更新操作系统。将手机的理念复制到电视机中显然格格不入。

  乐视声称通过“硬件收入+内容收入+应用分成+终端广告”的模式改变电视的传统玩法,充分运用互联网营销模式。但事实是,互联网和硬件在电视机产业中,如果没有找到融合属性的应用模式,乐视所指的应用分成在短时间内很难实现。虽然国外品牌三星、LG、松下、索尼、夏普和国内企业长虹、TCL、海信、创维、康佳等电视企业近两年内纷纷推出了智能电视,但收入来源仍靠硬件。而在彩电硬件上没有任何资源的乐视欲短时间内在收入上有所体现并非易事。

  乐视目前唯一的优势来自于内容,这是可获得收入来源的部分。不过,从乐视现有的收入比例来看,60%以上仍是版权分销。而乐视智能电视在未来能拥有多少用户决定了其要实现的终端广告收入,但这一切都还只是未知数。

  乐视或将可以通过合作解决电视机的物流、售后和服务等复杂问题,但整体而言,用“小米模式”做智能电视的难度远高于手机,况且是由过去缺乏产品基因的公司来做。乐视进一步需要证实的事情显然还有很多。